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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你看我的拳头大不大(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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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条没必要的裤子。

    “……那是你们俗称的亵裤。”

    奉欢的话音刚落,只见眼前的人扭头冲进了浴室里,哐的一声,房门紧紧关上了。

    等他再次出来,佯装镇定的面庞涨得通红,那一身衣裤也让他折腾得皱巴巴的。他带着小颤音道:“在下、在下换好了……这、这样应该……可以了吧?”

    瞧他那羞涩又狼狈的模样,奉欢忍不住一笑,她瞅见胡不归的衣领有点儿乱,便踮了踮脚尖,将那一圈翻过来的衣领折好。

    这突如其来的一个动作令胡不归一怔。他直直地盯着奉欢,眼睛一眨不眨地,简直要将她的脸深深刻进自己的眼底里。感受到她的指尖不经意地从自己的脖颈划过,尖锐的刺痛后又带来一阵酥痒,咕咚一下,他的喉结不由得上下一动。胡不归仰高了头,呼吸有点儿紧绷,却乖乖任由奉欢整理。

    奉欢一退开,屏住呼吸多时的胡不归轻轻松出一口气。他垂下眼看了看奉欢,面上带着未退的绯红,表情却柔得像一滩春水:“奉姑娘,这点儿小事以后在下自己来便好。”柔柔的语气里似乎带了点儿欲拒还迎的味道。

    奉欢慢悠悠应下一声,她这举动本来不过随意。

    意识到自己身上穿的衣服裤子短得出奇,胡不归缩了缩手臂,虽说以往在军营里露膀子的事没少干,可眼前相处的这人毕竟是个姑娘家,他不免有些难为情起来。

    思索到他休息的房里还有其他衣裳,胡不归没再多言,可接着,他见奉欢进了另一个房间捧出一套衣裤,接着又走进了他方才沐浴的地方,他当即睁圆了眼问:“姑娘这是作甚?”

    奉欢慢悠悠道:“洗澡啊。”

    “洗、洗澡?!”跟他在同一个地方?这件事对胡不归的内在伤害不小。他嘴微微一张,眼看到奉欢拎着衣服走进浴室,又很快闭上了嘴。紧紧一抿,嘴角带了点儿弧度。他的立在客厅里,听着那一声声流水响,脸颊上泛起一丝异样的潮红。但很快的,他想到什么,不由摸向了自己的后腰,眸色渐渐转深。

    他复又深深看了一眼浴室门,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还没有看过原主的面貌。洗过澡,奉欢擦了一把浴室里镜子上的水汽,里面有一张陌生又狼狈的面容,短发刚过耳根,面庞削瘦,与奉琛相似的一双凤眼微微上扬,不笑的时候凌厉又桀骜。偏偏现在身体里换了个主人,这一笑起来懒洋洋得很。

    还真是不习惯。

    她随意打量一眼,觉得无趣,便打了个哈欠,准备回卧室休息。只不过洗了一个澡,白天的那阵疲倦反倒没那么沉了。

    她躺在床上,漫不经心地用手机搜索着武国将军胡不归的资料。

    武国出过不少英勇善战的将军,而骁勇将军胡不归,却是武国最后一位将军。

    这位将军原是文武状元,亦是历史上一位惊才绝艳的人物,不过由于武国与邻国常年征战,胡不归心系国家,请愿出征,这才成了赫赫有名的骁勇将军。

    网上说,胡不归一生英勇善战,直到二十八岁那一年,他遭小人暗算死在战场上,从此武国沦陷,消失在历史的河流里。

    他成名后的一生写得详尽,但他成为文武状元之前却着墨不多。野史上隐约提过,胡不归出生在一个不出名的世家,母亲身为外族妾室,又早早因病去世,再加上头上还有几个嫡亲的兄弟姐妹,胡不归在家中地位可想而知。

    后来一年,胡家上下染了一种怪病,不到半年的时间全府上下几乎死绝,最后只留下了胡不归这一个生命力顽强的庶子。为求出路,胡不归习武学文,所幸他的天赋极高,弱冠之年便被封为文武状元,才有了之后的骁勇将军。

    奉欢搜寻了很久,还有许多乱七八糟的流传,也不知道真假。不过搜索到武国时,她发现武国的旧址换到现在的地方,是叫做永华市……正是她所在的这一个城市。

    难不成,胡不归正因如此才穿到这儿来的?

    要不是她翻了衣柜,还真不知道,这胡不归原来是个变态啊。更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她居然认了栽。

    不知道为什么,奉欢浑身发软得厉害,连动一动的力气也没有,更别提从床上起来。

    既然无法反抗,奉欢索性放松下来,软绵绵地趴在床上,但糟糕的是她上身没有半点遮挡,裸|露的后背毫无保留地暴露在空气里。

    床边的一张小桌子上摆了满满一碟暗红色的颜料,还有一排映出红光的银针。

    他要做什么?

    奉欢的目光一晃,忽然发觉胡不归的手腕上有一道深深的血口,还有一些鲜血往下滴落,将衣袖染得一片猩红。

    那碟颜料……是用他的血做的?

    奉欢直直盯着他的眼睛,面上缓缓带出一抹笑,眼里却是一片冰冷,声音带着久未开口的沙哑:“你去干什么了。”

    “在下去杀了一个人。”

    听到他的话,奉欢毫不觉得意外。她问:“谁?”

    胡不归微微笑了笑,苍白的面容上带着一抹病态的潮红:“常常跟姑娘在一起的那个人。”

    季晓茹啊。奉欢扬了扬眉,她不明白,“为什么?”

    “她常常与姑娘在一起,在下甚为厌烦。”胡不归捻起一根银针,轻轻地在碟子里那一滩暗红的液体里拨划着。液体有些粘稠,以至于针尖能轻易地勾出一个模糊的图案,但很快又融进了液体里。

    待一根针上沾满颜色,胡不归抬起眼,看着她的眼眸里盛满春水一般柔软的笑意,却不及眼底,他缓缓道出未说完的话,“所以我杀了她。”

    奉欢一怔,还没理解所谓的因果关系,就看见胡不归迈着轻快的步子绕到了她的身后。

    奉欢看不到了,但是她清楚地感觉到,有一个人坐在了她的身上,带着一股凉意。明明是闷热的夏天,她却感到后背一凉,寒毛竖起。

    淡淡的危机感笼上了她的心头。奉欢想动,发软的手脚却无法动弹,她只能压抑着,低声问:“你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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