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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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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瑜与姚检比枪法,谁输谁绕着操练场跑五十圈,并且给赢的人买揽月楼的千秋酒。

    宋瑜输了,却不服气。

    姚检嘲她:“怎么,连五十圈都跑不下来,莫非,我们的宋小将也是靠走关系才进的青云营?”

    青云营多是靠自身实力打拼出来的正直青年,平日里最看不起走关系加塞进营的人,比如南柳。

    姚检此话一出,宋瑜颇为光火。

    竟然说她是南柳那种走关系进营的世家废物,简直奇耻大辱!

    “我才不是某个靠家世进营的废物,姚检,休得辱我,看枪!”

    她手中枪扫起小风一阵,姚检朝后一跳,避开了她的枪头,嬉笑道:“哟,凉快凉快,姑奶奶你要不再使点劲,我正热呢,就缺你这点小风。”

    宋瑜银牙咬碎,恨不得撕碎了眼前这个军痞子。

    姚检:“怎么,你不舍得掏那点酒钱?愿赌服输,太阳落山前,我要见到揽月楼的千秋酒。”

    宋瑜深知她若不履行赌约,姚大贱人就会以此为把柄笑话她半年。

    但她又实在不愿到岚城买酒,跑圈可以,买酒不行。面子是个问题,钱也是个问题,一壶千秋酒卖的并不便宜……

    正犯愁时,宋瑜看到了南柳,眼前一亮,正气凛然道:“柳南柳,你来!”

    南柳惊奇睁眼,扔了狗尾巴草,挑眉指向自己:“我?”

    雁陵本能上前一步挡住南柳,看向宋瑜。

    “雁陵姐姐不要护短!柳南柳,我叫的就是你!”宋瑜哼道,“武功马马虎虎,平日操练全是糊弄过去,靠着家世背景进的青云营,助长走后门邪风,大家伙可都看得清清楚楚。今日我宋瑜必须代表青云营治治你这种世家废物了!”

    “哈。”南柳微微一笑,不甚在意。

    宋瑜抬起下巴,傲气道:“什么朔州柳氏大族,在军营,就要以军功论长幼,你什么都不行,若要按军功排,定然排行最末,排最末的,就要给我们买酒。”

    雁陵眉一沉,欲要开口呵斥她,却听南柳嗯了一声。她惊讶回头,见南柳垂眼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抬头一笑,笑眼在晨光下晶莹闪烁,很是开心。

    “行啊。”她像猫一样脚步轻盈地走上前,懒散背着手笑道,“算算日子,离祈愿节也不远了,今日就当我高兴,千秋酒,一营一坛,我白送你们。”

    豪气完,她悠悠转身回营帐换衣服去了。

    宋瑜气结咬牙:“又显摆那点臭钱!”

    其实,裴雁陵是跟南柳一起中途插队进青云营的。因她和南柳的身份目前不能明说,刚入营时这些年轻的小将军们都不服气,甚至还有找茬单挑的。

    但没几天,在以军功实力排名的青云营,裴雁陵就靠过硬的功夫赢得了大家的尊敬。

    她毕竟是皇族侍卫出身,功夫底子好,一出手就知是有实力的,不像南柳,插队进营后,明明白白就俩字——糊弄。

    因而,比较雁陵和南柳这两个中途进营却实力悬殊的关系户,大家最终达成一致,把火力集中在了更像世家废物混军功的南柳身上。

    可毕竟南柳报的家门是朔州柳氏,跟柳帝君沾亲带故,青云营的这些兵士再瞧不起她,也不敢明着给她使绊子,只好嘴上出出气,平日里瞧见南柳就讽两句。

    雁陵曾想帮她立威,被南柳拦了。

    南柳好脾气道:“不急。他们不知道我为何来青云营,你还不知道?其实啊,他们讽我,我就放心了,随他们去吧。何况,有时候看他们想破脑袋寻词讽我,也挺有意思的。”

    雁陵转进营帐,见南柳已经穿戴完毕。

    她脱了统一配发的燕尾青色军服换了身让她更像绣花枕头世家废物的茄花色衣裳,细看能认出她袖口领口标志着她皇族身份的牡丹纹暗绣。

    南柳腰间挂了个银线织就的牡丹纹香囊,她解了袖带,将紫色袖带缠上头发,广袖一舒,悠悠笑道:“如何?”

    雁陵却道:“我去吧。”

    “不必。起了兴致,我去便是。”南柳冲她一笑,眨了眨眼,“反正有人跟着,酒水不必我抬,我就是突然馋揽月楼的酥云卷了,去坐一会儿就回。”

    揽月楼坐落在岚城西。

    慢悠悠晃进城,南柳从袖中摸出一把骨扇,敲着拍子,款步走进揽月楼。

    揽月楼的叶老板是个眉目温柔的中年男人,鬓边已有霜发。

    此时,叶老板正与便装买酒的侍卫算账,他手指拨着算珠,瞧见南柳进来,笑纹更深:“小将军又来照顾生意了,今日还是原样给您上菜?”

    温声细语,难掩身上的书卷气。

    南柳一直觉得揽月楼的叶老板在未卖酒做生意之前,一定是个教书先生。

    她笑道:“原样上菜即可。”

    买酒的侍卫听到声音,微不可查的向南柳颔首行礼,南柳一笑,无声动唇:“辛苦了。”

    叶老板低头拨弄算珠,似是没看到,脸上不起半点波澜。

    南柳敲着骨扇慢悠悠上了楼,挨着窗边坐下来。

    窗外楼下城门口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一览无余。

    菜上齐后,她倚在窗楞边,闲闲打量着街景。

    因是逢五大集,街道两旁全都是人,买卖交易忙而不乱。

    南柳就喜欢云州这种景好人也好的地方。

    她捏起酒杯,抿了一口千秋酒,口中甘甜已过,苦涩未消。

    城门口缓缓走来一队着装怪异的队伍。

    队伍中有男有女,走在最前面的年轻女人背着弓,身后的男女腰间挂着一把把磨的发亮的弯刀和一张张色彩浓艳突眼獠牙的恶鬼面具。

    他们光着脚,穿着花花绿绿的粗布衣裳,个个身姿颀长,肤白貌佳。

    走在前面的人,身上的颜色多一些,不同颜色的布条披挂在身上,主色调为红,披在腰间身后的布挂多是黄绿蓝紫之类的,尤其是为首持弓的女人,身上颜色最多,色彩撞在一起,像个花孔雀。

    她手上脚上戴满了奇奇怪怪的银饰,连头发上都缠有银链垂珠,水滴型的朱红色宝石眉心坠垂于额前,与眼底一指宽的红纹相配,眉心坠在阳光下闪着灼目的红光,恰恰晃到了楼上南柳的眼。

    南柳来了兴致。

    好巧不巧,今日碰到了幽居在玉带林深处的苍族人。

    苍族人,巫族后裔,信仰溪水母神,素来以母为尊,是个母系氏族。

    百闻不如一见,早年她未出京城时,就对书中记载的云州苍族颇感兴趣,闲时还学了几句苍族语。

    南柳扬了扬眉,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心想,要不要寻个理由去和他们搭个话。

    苍族持弓的女人眉峰凌厉,她用寻找猎物一般犀利发亮的目光环顾一周,在揽月楼对面寻了块巴掌大的空地,站了过去。

    队伍停了下来,其他的苍族人井然有序地站在她身后,南柳这才发现,队伍的最后,还有一人,延颈秀项,修长挺拔,腰线极佳。他赤足白衣,身上没有其他颜色,银饰也少,只手腕上戴着缠丝银环,银铰链与他手指上的三枚银戒指相连,在午前不算炽烈的阳光下闪着柔光。

    南柳盯着他的手看了好久,直到他弯下腰将身上背的东西铺在地上,她才回神,心中感叹道:“他这双手线条可真美。”

    南柳视线忍不住地上移,又见他长发乌黑及腰,两边乌发编成两股辫子与一根浅紫色细花藤相缠相绕,缀于脑后,花藤尾端的浅白色花恰开在发尾。

    他这打扮在一群花花绿绿的苍族人中超凡脱俗,十分瞩目。

    南柳目不转睛看了会儿,又暗叹一声可惜。

    可惜,这背影身段包括手指甲盖都好看的人,却没有摘面具,色彩浓烈红绿对撞獠牙外显的面具遮住了他的脸。

    南柳越想越好奇,越好奇,心就越痒,心中的痒劲顺着血液流至手指尖,她的手指尖忍不住动了动,很想现在就去揭了他的面具,瞧瞧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听说苍族人都长的漂亮。

    大约是因为,苍族的女人只会挑强壮漂亮的男人生育后代,因而一代代繁衍下来,苍族人个个都高挑美丽。

    南柳越想越心痒,终于,她放下酒杯,骨扇朝腰间一别,弯眼挑眉,悠悠下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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